鹤城检察:用司法温度呵护花朵健康成长
2021-07-19 15:33:43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彭菲 杨媛 | 点击量:13179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彭菲 杨媛)7月16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给未年成人韩某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害人的生活、医疗困境,让其及家人感受到了司法人文关怀。该笔司法救助金是鹤城区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为未成年人申请的司法救助金。
该案发生在2019年11月,因陈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韩某二级伤残,事故发生时,韩某正处于初三关键时期,事故发生后至今无法入学。昔日的阳光少年,如今只能坐在轮椅上通过照片回忆曾经美好的校园时光。韩某的精神受到严重损害,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月18日,鹤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从法援中心了解到该案,积极准备申请支持起诉等相关材料,并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同时,该院检察官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民事案件未成年司法救助工作,为韩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为了更好的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坚持强化司法办案与人文关怀、法律监督与司法救济并重,多措并举,运用多元化的救助方式,给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检察的温度、温情、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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